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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yh1122银河国际 | 2024年03月28日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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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离婚率居高不下yh1122银河国际,当事人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是不是离婚了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呢?实际上并非如此,近日yh1122银河国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真实案例,解析离婚后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可主张损害赔偿白先生与前妻相识后一见钟情,不到三个月便登记结婚,然而婚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甜蜜,由于缺乏了解,二人婚后争吵不休,前妻果断提出了离婚。白先生同意后二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原以为这段不幸的婚姻就此结束,白先生却偶然得知前妻在离婚后不到7个月就生了孩子。按时间计算,应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怀孕,白先生找到前妻后被告知,孩子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白先生这才意识到前妻婚内出轨,于是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庭审中,白先生提交了离婚证、与前妻的聊天记录,证明其前妻与他离婚不到7个月生育孩子的情况,推算前妻系在离婚前怀孕。面对证据,前妻承认了在离婚前怀孕的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怀孕,对白先生的精神造成伤害,支持了白先生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法官解析,《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定情形。除此之外,该条还增设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性条款,对于出轨后怀孕、多次长期出轨等给无过错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均可以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有权主张损害赔偿。需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王女士与前夫结婚八年,生活非常幸福。某日前夫突然提出离婚yh1122银河国际,王女士询问离婚理由时,前夫表示性格不合且态度坚决。无奈之下,王女士答应离婚并到民政局领了离婚证。两年后,王女士偶然听说前夫刚离婚就再婚,且再婚不到半年就又有孩子。她这才知道原来前夫婚内出轨,为了再婚才与自己离婚。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前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损害赔偿2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前夫在离婚后几天内就与刘女士再婚,根据孩子出生日期推算,可以确定在王女士与前夫离婚前,刘女士就已经怀孕。但王女士前夫坚持认为yh1122银河国际,其与王女士在2019年就离婚,按照当时婚姻法的规定,王女士在离婚2年后才要求赔偿,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因此不同意赔偿任何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已经失效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7条确实对损害赔偿请求的时间限制作出了规定,即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过期则不予支持。但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9条删除了一年期限的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为3年。虽然双方离婚发生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本案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更符合公序良俗的相关内容,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法院认定王女士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判决前夫向王女士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现该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行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后才知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但应当在3年诉讼时效内提出,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秦芝编辑 刘倩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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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记者 杜燕)随着一声清脆悦耳的锣声敲响,北京茶叶交易中心18日正式上线。作为首都唯一的持牌茶业类金融交易平台和西城区“茶+数字经济”的排头兵,北茶中心以立足茶产业、服务茶产业、赋能茶产业,由聚焦金融交易转为聚焦产融结合为目标,确立一整套契合茶产业实际、符合金融监管政策、体现国企担当的“产、销、融、链”的交易模式。

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孙硕在致辞中表示,北茶中心的成功上线,既是数字经济助力产业升级的创新实践,也是数字经济引聚金融活水的创新实践,还是数字经济赋能文化建设的创新实践。西城区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依托丰富的数据要素,以再造一条金融街的决心和力度建设数据街,打造“北有金融街、南有数据街、中有北交所”的产业布局。北茶中心的落地,将通过马连道街区物理空间的整合亮相,有力带动马连道转型升级,为区域发展注入新的文化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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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第一部分“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准入管理”第三项第3点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审慎性监管要求认为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第二部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和程序”第二项和第三部分“其他规定”第一项中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其他的“中国人民银行”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傅厚辰责任编辑:方玉霭